600套保障房年底可供来穗人员申请

2015-09-16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1295  [返回列表]

  广州由政府建设的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14日,14届第180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将按广州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的10%比例,面向来穗人员供应。

  需满足多项条件

  来穗人员要租住政府建设的保障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施细则》要求,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但针对上述两类人群,还有多项细化要求,如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7项条件,其中包括,申请人在广州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广州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参加广州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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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要如何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经过街道初审、公示,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并联审核。

  与广州市户籍人口仅按申请时间先后、不进行打分轮候公租房不同,来穗人员公租房房源在分配时,将采取积分和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配租,即申请人按积分高低排列配租顺序,分数相同的,按照申请人在穗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确定次序;经二次排名仍无法确定先后顺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配租的先后顺序。

  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介绍,10%左右的比例,可视需求和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年初,广州已经推出了9000多套公租房,今年底还会再推出约6000套,这意味着,今年底广州预计拿出600套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申请。

  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谈及公租房租金时,张强介绍,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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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承租

  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7项条件,即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广州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广州办理就业登记,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予、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的治安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