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保障住房审计结果,再度把保障房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难解痼疾暴露在阳光之下。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保障房资金使用和住房分配两方面,前者包括虚报材料套取资金、不用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等,后者则表现为保障房分配失范。审计结果显示,去年保障房领域不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资金达93亿元,同时有两万多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了保障房。
本次审计揭示出来的这些问题并不令人意外,只不过以权威信息的方式证明了保障房领域的乱象。保障房政策的目标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如果巨额资金浪费,大量保障房流入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手中,不仅破坏这项社会福利政策,导致政府财政资源浪费,而且会恶化贫富差距。所以,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得到严肃处理。挪用资金、非法获得保障房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然而,执法的效果总是有限的。在当前住房成为居民极为重要的资产的情况下,利益诱惑总是会诱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所以根本的解决办法仍然是改善保障房的制度设计,降低违法寻租行为的空间。这就需要对保障房政策的大方向、大战略,尽快出台统一的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目前保障房政策最大的问题一是疏于监管,二是灵活性差。目前保障房方面的法律法规层级很低,权威性差,各地的做法又不一致,同时保障房监管职责不清,存在多头管理和混乱问题。政企角色不分,以及一些地方存在的官商勾结问题,又让管理问题雪上加霜。
为了确保公平,保障房制度必须具有灵活性,必须考虑到保障对象收入与财富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加以调整。因此,在经济适用房等领域建立退出机制极有必要。然而,要建立起稳定可行的退出机制并非易事,因为这需要政府对保障性对象的经济状况建立起动态监督机制,对政府管理能力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如果试图以政府与住户共有产权保障房来解决问题,也面临着如何订立非常详细而且全国统一的契约等棘手的法律问题,目前还只处于探索阶段。
鉴于退出难题和保障房管理所面临的巨大困境,整个保障房制度的监管框架需要合理地搭建起来。首先,必须尽快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住房保障条例,以确立长期性的全国统一规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其次,必须推进保障房分类管理改革,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合理划分比例,确立不同的监管方式,集中力量对难度最大的种类进行统一管理。管理方便、寻租空间小的廉租房,其实适合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显然,保障房制度的完善与政府职能转变密不可分。必须警惕保障房建设演变为利益输送工具,或者演变为公务员、国企职工等群体的福利分房。同时鉴于实物分房所必然产生的效率问题,政府应当灵活运用金融、财税、福利政策等多种方式帮助缓解低收入者住房困难,以规避目前经济适用房领域已经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