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百亿元保障房资金被套取或挪用 已追回41亿元

2015-08-18  来源:人民网  阅读:1083  [返回列表]

  今日,审计署通报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近百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套取或挪用。截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

  此外,139个用房的管理建设项目单位没有及时拨付建房款和工程款等,拖欠131.95亿元,共涉及116个市县。

  据悉,此次审计范围达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城镇保障型安居工程,延伸调查了4.08万个相关单位和29.96万户家庭。

  审计结果显示,去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和112%,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但同时发现6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单位虚报材料套取专项资金;二是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部分资金筹集和拨付不到位;四是部分项目未能按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五是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六是部分地区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

  审计公告的6个方面问题,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有4个,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有2个。

  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产生涉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单位法纪意识淡漠、有意套取资金外,主要有4个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资金。

  二是受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有些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缺乏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及时付款的能力,形成拖欠工程款。

  三是住房保障与税费征管部门信息不共享,缺乏协调衔接,造成一些安居工程项目不能按规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四是有的单位缺乏成本意识,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有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金被挪作他用或闲置。

  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针对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加快推进建立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真正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严格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退出机制,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将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并及时全面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