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南京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后,近日,该市编制管理部门同时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交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这也意味着今后市民们办理房产登记需前往南京市国土部门了。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这份《通知》中明确,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承担的房屋登记相关职责划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民们以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就要到国土局申请而不是在房产局了。目前,南京市区的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共有三处,分别位于华侨路、大光路和中央门,今后这些交易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调整,尚未最终确定。《通知》中还明确,将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等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地登记、水域滩涂和渔业养殖登记相关职责划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其中,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5年过渡期。
相关人士指出,《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南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此前,国土部门已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首先从“两证合一”相关的登记发证、调查测绘、数据平台、档案资料四个方面,全面做好业务技术准备,其次加强了不动产登记“两证合一”前的过渡期窗口管理,确保整合过渡期内房产交易及房产、土地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
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在南京的全面启动,不仅可以实现房产证、土地证的“两证合一”,为市民提供便利,还可以解决诸如宅基地确权等“疑难杂症”,为今后土地市场流转打下基础。同时,不动产登记的实施也为房地产税的全面开征打开了一扇“门”,该人士指出,从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开征房产税的效果来看,由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对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套房的房主来说,震慑力并不够大,将来全国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后,不仅为开征房地产税夯实基础,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也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对已经实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推进阳光政务、完善监督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