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5亿元,支持完成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432万户,分别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和166万户。其中,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安排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26万户。
中央补助标准为户均7500元,对贫困地区农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1000元和2500元。各地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并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