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收回10万亩闲置土地 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建设

2015-08-0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阅读:911  [返回列表]

  5月下旬到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也进行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共有26项,首当其冲的就是闲置土地问题。

  国务院督查发现,多地存在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期年平均供应量的30%以上。而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督查发现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动工建设12.96万亩、收回10.28万亩、置换1万亩。

  有地方供应土地3成闲置

  在用地方面,国务院督查发现,多个地方存在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期年平均供应量的28.6%,有的地方达30.5%。

  谈及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河北某地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各方面都有,很多企业前几年就是为先圈地卡位,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期待坐等土地升值的,还有一种是企业自身资金链条出问题,导致土地闲置。”

  其实从去年10月起,国土资源部就在全国开展了以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为主要内容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查。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根据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查结果,全国2009年至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存在闲置土地13718宗、105.27万亩。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督查发现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动工建设12.96万亩、收回10.28万亩、置换1万亩。

  同时,土地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在闲置土地处置中行政不作为、整改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地方存在闲置土地原因认定不准、处置政策把握不准、上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国土资源部官员今年曾表示,对已认定纯属企业原因的闲置土地,未发送收缴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决定书的,加紧完成发送,已发送决定书的要加紧完成闲置费收缴或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工的实地核查,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地方招商等“地”下锅

  对于土地闲置问题的处理,国务院此次动真格、出狠招。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年底前,对各省(区、市)闲置土地尚未处置完毕,即未开工、未收回或未置换的,将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稳增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其实地方目前对收回闲置土地的着急程度不逊于中央。前述河北官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利好,园区并不愁招商,现在建设用地指标难拿,耕地红线又被不断强化,招商引资首先就需要考虑给入驻企业解决土地问题,“(收回闲置土地)我们比中央还急。”

  他说,现在国土部门对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卡得都非常紧,耕地又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很难从增量上做文章,就必须拿闲置土地开刀。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土资源部将研究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机制。考虑在前3年或前5年批而未供的土地中,按一定比例设定存量土地盘活指令性计划指标,并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一并下达。

  对超额完成盘活指标的,按超出比例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时给予适当奖励;对没有完成盘活指标的,按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加盘活指令性计划指标。

  对于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在7月底前开展集中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限期处置意见。10月底前,对处置整改不力的地区,要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开展约谈问责。

  收回的土地怎么办?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以用为先,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要求对已收回的闲置土地,及时供应给稳增长和惠民生的建设项目。

  同时,国土资源部要求推动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本辖区已确认的、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信息以及闲置原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