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发行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下达广东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203亿元。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债券资金应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要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根据这一额度,2015年广东203亿地方债中,一般债券177亿元,专项债券26亿元。资金将主要用于省级应承担出资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