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透露,该局近日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直属管理局从2015年5月1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了解,此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1%下调至1.85%,下调0.25个百分点。
同时,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均下调0.25个百分点。
此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还于5月11日颁布《关于调整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该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该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另外,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