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办理时间在当年3月31日前……昨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在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小升初”入学政策与往年相比有所改变。
符合“两个一致”可优先入学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将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3月31日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住宅以外房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据《意见》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3月31日。
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向教育部门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进行采集信息,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经采集并认定,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7月3日公布城区初中学区范围
今年城区初中学校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城区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划分成立划片决策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区教育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决策程序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学区划分初步方案,领导小组调整、审定,最终于7月3日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另外,今年在经开区、高新区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值得一提的是,青云谱区新增城南经济适用房配套学校,与二十八中合作办学(即南昌二十八中青云校区)。西湖区建新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生源划入相近学校。云飞路第二学校启动初中招生。南昌二中初中部苏圃路校区停止招生,学区范围内生源划入南昌市二十八中。
严格实行学校容量限额管理
今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学校容量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设定并向社会公开。
招生报名期间,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招收学生的容量,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生源认定排序办法认定生源,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学校义务教育学位;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初中8月3日至8日报名
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六类顺序接收学生(见上图)。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拆迁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时间为8月3至8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8月9日至15日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
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在坚持自主招生原则基础上,严禁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收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须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其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总名额、班级数、招生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