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政策:首套自住房最低首付20%

2015-04-23  来源:新华网  阅读:1174  [返回列表]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自4月21日起,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记者了解到,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首套房最低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最低首付降至3成。根据该通知要求,南京此次政策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降低首付比例,可以对商业贷款起到示范作用,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将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