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撰写文章指出,我国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设立住房银行意义重大。
文章称,稳定房地产市场,关键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应抓紧组织实施。
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时期。与2008年和2011年那两轮调整不同,这轮调整是在没有行政干预情况下的市场自行校正。文章由此判断,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结构性变化,从供给约束转化为需求约束。
如不能有效增加住房需求,房地产下行趋势将难以遏制。加快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合为国家住房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提供低息住房贷款,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
目前,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改革依据充分。二是资金规模巨大。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3.7万亿元,住房维修资金约5000亿元。三是已有人员和机构。
目前,全国共有管理中心342个,业务网点2651个,从业人员3.8万人。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已接近800亿元,其中500多亿元为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