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行产业区块内新增工业用地可建公租房

2015-03-05  来源:观点地产网  阅读:1238  [返回列表]
3月3日,广州市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今年4月1日起的三年内,可以在产业区块内规划一定比例的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公租房,解决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但严禁建设住宅、酒店等。   《试行办法》明确,未来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都要位于工业园、物流园等产业区块内,根据不同地块给出了容积率的最低限制,并要求一般新建工业项目厂房要在3层以上。此外,《试行办法》还明确,可以在产业区块内规划一定比例的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公租房,解决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但严禁建设住宅、酒店等。   此外,鼓励产业区块工业用地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集中统一设置,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对于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可以在产业区块内规划一定比例的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公租房,解决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   同时,本次《试行办法》中对工业用地容积率提出了最低限值鼓励工业用地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中,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或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2.0,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8。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无行业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一般应建造3层及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